老九是我的好朋友之一,他名字中有个“久”字,熟人就都喊他老九。记得他中学时个头就将近一米八了,英俊白净的脸上总挂着咪咪笑,谦逊重交不多话,招所有人待见。他没上大学,在武警总队退役后正好赶上我们哥们几个的生意都不错,就天天晚上和我们一起转圈泡夜总会,我们一帮人成堆地喝着罐啤一趟趟地跑洗手间放水然后再接着动作重复。像当晚的告别仪式一样,我和老九合作的保留曲目就是这首《江湖行》,独唱合唱配合默契,唱到最后所有在场的人一起拍案跺脚振臂狂呼“每个村庄!”
后来,他和一个长他七八岁的大姐大同住,那女人在社会上耍的很有些名气,大家再见时就有些讪讪。再后来,据说他和那个女的卷入了什么刑事案子,就多年杳无音信了。我的眼前好象浮现着刚褪下警服的老九,英气俊逸,他说干法院的父母准备给这个独子大笔投资。为我们勾画着未来的一百多个美好计划,本来就有些口吃的他更加结结巴巴,自己兴奋得两眼放光……
也就三四瓶啤酒吧,我喝的有点情绪低落,告辞了老林他们的强烈挽留坚持自己回酒店,老林叫了个慢慢游交过钱让把我送回去,临走时找纸笔给我留了个电话和传呼,嘱咐我第二天上午起来后去公司找他。
回到房间,看表才九点多一点。脱了外衣,泡上茶叶,我打开电视找了个播放动物纪录片的频道让它出着声,翻出手机看了看两天来的短信息一通删除,下地摸摸内衣袜子还没太干,我把它们和风扇挪到了卫生间。
我洗漱一番,在包里翻出最后一包骆驼烟,又找出本带来的长篇小说上床躺下想看一章,电视却吸引了我;刚看着南美热带丛林的可爱动物入迷,画面又开始打出中文的译职员表了。我只好恨恨地又打开小说,这是本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布莱顿硬糖》,当作名著买了好几年了,一直看得情节支离破碎没记住多少,每次翻到夹着的书签,却总也想不起来前面的线索,只好再从头看起。
要说这“名著”也净有蒙事儿的。当时在风入松,纯属被《布莱顿硬糖》封底的内容简介打动。什么“黑社会火并”、“暗杀”、“报仇雪恨”、“告密者”、“窒息而死”、“舞女”、“自杀”,最后是“无辜女孩怀上了杀人犯的孩子……”全是最触目惊心的动词儿,随便翻翻,感觉文笔也还冷静刻薄。我当时就买了下来,怀着崇敬和渴望的心情准备认真拜读这本知名作家所撰的犯罪大全。
一番阅读以后,主要印象有:
第一,这本书非常不适合做电台的小说连播。明智的朗诵者决不会选择这种每段话都特别长的小说播讲因为那实在需要过人的超大肺活量才能一口气念完一句而这一切都说明作者翻译者和责任编辑都够偷懒的;
第二,在书中,作者特别喜欢着墨描写的物价都特别便宜。什么游戏机币是每个1便士、公园门票是3便士、啤酒每杯1先令,赛马场门票2先令6便士,就是结婚登记费贵点要6英镑多……我好奇地翻阅书的前后说明想了解作者所描绘的是英国什么时期的物价情况,但终无所获,文中也从来没有提示过任何时代背景。
小说曾有一处谈到在房屋边有战时留下的炮弹爆炸痕迹,我顺着这点蛛丝马迹找了半天,最后也无法根据其他参照物来确认这颗恼人的炸弹到底是一战还是二战期间哪个坏蛋扔过来的。看原版是VerdantS.A公司1966年的版权,翻译者在前言中语焉不详但我想老格林1966年也差不多快嗝儿屁了吧肯定不忍心拿这种破烂玩意儿来糊弄文学爱好者版税。经过艰苦的猜测推理逻辑反证,我终于基本确定这应该是老格林1930年前后的作品。嘿嘿,这犯罪小说都当玄疑推理的看了;
第三,作为当时《泰晤士报》的副编辑,格林也许是个专业的字儿匠,但他讲故事的水平实在太次。别说和马里奥普佐比,就是拿现在街头小报上的随便一篇侦破纪实来也至少都能让人民群众读下去,顶多有点错别字但起码不那么故弄玄虚——我甚至怀疑自己:大麦的水平真的和大师差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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